关于调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2022一2023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教育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中心小学、中学及九年制学校、职校,特校、市直幼儿园: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统筹做好校园疫情防控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全力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根据《汕尾市教育局关于调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2022一2023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教育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对我市中小学、幼儿园2022-2023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教育教学工作安排调整如下: 一、全市义务教育中小学、公办幼儿园、中职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各普通高中学校一年级,本学期教育教学活动于2022年12月30日结束,元旦假期后学生不再返校。民办幼儿园结合学生家长意愿自主安排放寒假时间。 二、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于2023年1月4日至6日进行,各普通高中学校要组织高二、高三年级学生按时参加。高二年级学生于2023年1月6日考试结束后不再返校,高三年级放寒假时间由各学校视疫情形势自行研判决定。三、“3+证书"考试于2023年1月7日至8日进行,各中职学校要组织相关学生按时参加,考试结束后学生不再返校。 四、各校在我市校历原定的放寒假时间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3年1月8日、普通高中学校2023年1月15日),要组织本校教师正常返校,完成好期末各项工作。倡导通过线上方式完成试卷讲评、学生表彰、散学典礼、家长会等期末收尾工作。加强电话家访,关心关注学生的假期学习、生活、心理等方面的情况。 市教师发展中心和各学校要妥善做好期末考试有关工作。 陆丰市教育局2022年12月20日 |
站务QQ:739378638 Email:739378638@qq.com
声明:本站转载文章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公益目的,无商业用途。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处理,谢谢!
Copyright ©2022 汕尾人之家(https://www.516600.com.cn/)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