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主题党日活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汕尾市委主要领导关于打造“心中有账、肩上有责、手里有招、脚下有风”党员干部队伍的部署要求,坚持党建引领,围绕“四有”队伍建设交流研讨,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转变作风,实现队伍干劲、工作效能、服务水平、机关党建进一步提高,10月31日,中共华南师范大学附属陆丰学校支部委员会开展“打造‘四有’队伍 激发奋进力量”10月主题党日活动。活动由学校支部委员会书记郑想同志主持。 活动的议程共有八项:一是重点研讨“明要求”;二是学习规章“强党性”;三是缴纳党费“尽义务”;四是政治生日“忆初心”;五是民主议事“摆问题”;六是听取意见“凝共识”;七是共同倡议“话担当”;八是领导讲话。 学校党委书记郑想同志带领全体党员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干部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好干部标准重要论述。指出总书记关于好干部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我们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要求大家要深刻领会、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要求,争做新时代好干部。 围绕今年8月29日汕尾市委逯峰书记在全市经济运行调度会上提出,要建设“心中有账、肩上有责、手里有招、脚下有风”的“四有”队伍的指示,结合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什么样的干部是“四有”干部,如何做到“四有”的要求,党员们展开讨论,畅谈自己的理解和体会,以及下一步的努力方向。 围绕今年8月29日汕尾市委逯峰书记在全市经济运行调度会上提出,要建设“心中有账、肩上有责、手里有招、脚下有风”的“四有”队伍的指示,结合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什么样的干部是“四有”干部,如何做到“四有”的要求,党员们展开讨论,畅谈自己的理解和体会,以及下一步的努力方向。会议围绕党章党规中与活动主题紧密联系的内容,读原文开展对照学习。主要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六章“党的干部”和《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第五条内容。 会议通报党费收缴情况。 学校领导为10月份入党的同志过“政治生日”。为10月份“政治生日”的同志送上政治生日问候并颁发“政治生日”贺卡。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全体人员起立,举起右手,重温入党誓词。 学校党员教师围绕学校是否存在与打造“四有”队伍要求相违背的问题,对照二十大报告、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四有”要求,开展作风大讨论,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措施。学校党组织结合大家的发言,汇总梳理形成整改落实清单,定期跟踪落实。教师关于建设“四有”队伍的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 会议诵读了“打造‘四有’队伍,激发奋进力量”的倡议书,一要强化求真务实,做到心中有账;二要强化使命担当,做到肩上有责;三要强化改革创新,做到手里有招;四要强化奋进笃行,做到脚下有风。会上要求领会倡议书的内容,积极回应,从自身做起、做好,落实“四有”要求。学校领导号召全体党员,要勤于思索、明于洞察,作“心中有账”抓发展的表率;要勇于负责、敢于担当,作“肩上有责”抓突破的表率;要敏于创新、善于应变,作“手里有招”抓成效的表率;要行于雷厉、果于定夺,作“脚下有风”抓落实的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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