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公安 以社会面治安巡防管控 “四个一”体系建设为牵引 紧紧围绕“1+N”“鹰击”专项打击整治行动 严惩各类违法犯罪排查化解风险隐患 低成本、低门槛、高收入实现财富自由不是梦! 陆丰警方用真实案例提醒您点击下方蓝字链接回顾案例1,乱用这“两卡”,后果很严重!警惕沦为犯罪“帮凶”2,警惕“跑分”陷阱,避免沦为“帮凶”!陆丰公安强势“断卡” 再添战果3,一日卖卡,终身受限!别为赚小钱成了电诈“帮凶”“拒绝跑分,远离洗钱” 不管你是“稀里糊涂”还是“心存侥幸”只要从事“跑分”洗钱面临的必然是法律制裁 01什么是“两卡”? 02“两卡”犯罪面临哪些处罚?追逃|不按暂停键 4月10日至11日,陂洋派出所、北堤派出所联合追逃专班抓获涉嫌诈骗案网上逃犯李某婷(女,26岁,云南昆明人,江苏省昆山市公安局上网追逃)、黄某帆(男,25岁,东海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容县公安局上网追逃)。目前,李某婷、黄某帆等2人已被依法移交立案地公安机关处理。 严打|遏制犯罪滋生4月7日至12日,陆丰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主动作为,广辟线索来源、分析研判、循线追踪,打击力度再下狠劲,与城东、河东、铜锣湖、博美、南塘、潭西等镇辖区派出所协同作战,成功劝投、抓获8名将自己名下银行卡、手机卡、微信、支付宝账户非法出售、出借给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用以取现、“跑分”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涉“两卡”违法人员和犯罪嫌疑人。 目前,违法人员朱某敏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强制措施;违法人员卓某超、官某贤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行政拘留并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犯罪嫌疑人李某武、郭某名、傅某桃、林某峰、林某城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你以为非法买卖“两卡”就只有这些惩戒吗?没你想象那么简单! 5年内不能开新户 禁用手机支付买东西只能用现金支付所用业务都得去柜台办同时计入征信基本告别信用卡和房贷!!!此外,除了自身受限情节恶劣还会对子女的前途产生严重的影响 03“两卡”犯罪后对个人的影响?1.业务限制:银行和支付机构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只能保留一张电话卡,且5年内不得办理手机卡入网业务。2.信用惩戒:相关单位和个人的信息将被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向社会公布,影响个人征信。3.加大审核:对于惩戒期满申请开户的相关单位和个人,银行和支付机构还会加大审核力度。4.涉嫌犯罪:涉嫌违法犯罪的,还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陆丰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拒绝出租、出借、买卖“两卡”拒做“两卡”犯罪“工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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