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 今天是第29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为进一步推动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常识在学生群体普及有效预防和减少涉学生道路交通事故汕尾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走进辖区各中小学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交警支队法制宣传大队 活动中,宣传民警根据中小学生的年龄特点,精心制作宣传课件,利用通俗易懂,生动形象的语言宣传交通安全基本常识,从“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车辆盲区、如何安全乘车、文明出行”等方面,向学生讲解了日常出行交通安全常识和容易出现的交通违法行为,倡导同学们乘坐汽车时要系好安全带,乘坐摩托车、电动车要佩戴安全头盔。 安全教育日民警结合涉及学生群体的典型事故案例,带领同学们认识道路上的危险,分析行人及车辆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深刻学习掌握出行中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项,从而提升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争做自觉学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宣传民警还鼓励同学们争做小小交通宣传员,把学到的交通安全知识带进自己的小小朋友圈,分享给朋友、同学;做好家长的交通安全监督员,拒绝交通违法行为,远离交通事故伤害,争取实现小手拉大手、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文明交通目标。 市区大队 海丰大队 陆河大队 红海湾大队 01学生步行注意事项1、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道路右侧行走。2、横过马路时,要走人行横道快步通行,不要奔跑或中途折返。在有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的路段,应走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不要翻越隔离护栏。3、过马路要遵守交通信号灯,做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4、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口,要做到“左看右看再左看”,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快步通行,不要奔跑或中途折返。5、走路时要注意观察周围情况,不要边走边看书、玩手机,更不要在马路上追逐、打闹、嬉戏。 02学生骑行注意事项1.未满十二周岁,不骑自行车,不坐副驾驶;未满十六周岁,不骑电动车;未满十八周岁,不骑摩托车。2.不打伞骑车、不脱手骑车、不骑车带人、不骑“病”车(有故障的车)、不骑快车、不与机动车抢道、不平行骑车。3.在恶劣的天气如雷雨、台风、下雪、或积雪未化、道路结冰等情况下,不要骑车。 03乘车安全1.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清楚车辆行驶路线和目的站,切忌慌忙上错车。2.不在机动车道上等候车辆或者招呼营运汽车;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车辆停稳后再上下车。3.公交车内不要挤在车门边,站稳并抓住扶手,头、手、身体不能伸向窗外。4.乘车过程中,保管好自己的财物,重要物品贴身放置。5.不乘坐私揽客源、无营运资质等非法营运车辆、超员面包车等,自觉抵制非法载人的轻型货车、低速电动车、拖拉机。 孩子的安全成长牵动着每一个家庭的心汕尾交警呼吁每一位家长、监护人做好行为示范引导遵法守规 文明出行全社会共同关注孩子们的出行安全共同创造有序、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守护孩子们健康成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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