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广东省禁毒条例》实施纪念日 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 《广东省禁毒条例》于2016年3月1日开始实施,至今已有8周年,为进一步营造禁毒宣传氛围,助力禁毒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推动禁毒工作高质量发展,3月1日,汕尾城区总工会联合市总工会深入汕尾德昌电子有限公司开展“3·1”《广东省禁毒条例》实施纪念日禁毒宣传活动。 活动中,工作人员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摆放禁毒宣传展板、展示毒品模型、发放禁毒宣传材料等方式向职工群众详细介绍了毒品的种类和危害(特别是含依托咪酯的新型毒品“上头电子烟”),告诫职工群众应远离毒品,珍爱生命。同时,工作人员结合典型案例,用浅显易懂的语言向职工群众讲解吸毒后的状态,加深职工群众对毒品的了解,倡导职工群众自觉抵制毒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增强法律意识和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 此次活动使职工群众对《广东省禁毒条例》有了更深的了解,切实增强了职工群众识毒、防毒、拒毒的法治观念,筑牢职工群众“远离毒品、珍爱生命”的思想防线,扩大了禁毒宣传覆盖面,营造全民禁毒的浓厚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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