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我县举办《关于民事执行案件自然人利息所得税费征管协作机制》会签仪式,县税务局、县法院、县检察院三方签署协定,加强对民间借贷执行案件利息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监管。 《海丰县人民法院 海丰县人民检察院 海丰县税务局关于民事执行案件自然人利息所得税费征管协作机制》的签订,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费征管改革的意见》的生动实践,以强化制度建设为抓手,补足民间借贷执行案件利息收入未及时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短板,有效推动我县民间借贷执行案件利息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实现民间借贷执行案件利息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精诚共治、联合管控的新局面,进一步保护民事执行案件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防范国家税款的流失,以税动力助推营商环境优化,促进税收治理的高质量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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