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海丰县委批准,海丰县纪委监委对海丰县彭湃纪念医院原院长陈文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陈文楷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纪法底线失守,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不正确履行职责,不按规定审批员工的辞职申请,造成不良影响;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私自留存单位错、废印章;持有双重户口;超计划生育;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医疗设备、药品、耗材等采购和工程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陈文楷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海丰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海丰县委批准,决定给予陈文楷开除党籍处分;由海丰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陈文楷简历 陈文楷,男,汉族,1973年11月出生,海丰县梅陇镇人,大学本科学历,1991年10月参加工作,199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海丰县中医医院副科级干部,海丰县彭湃纪念医院副院长,海丰县妇幼保健院院长,海丰县彭湃纪念医院院长,深汕特别合作区拓展区管理办公室主任。2022年11月被免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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