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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这81人,被吊销驾驶证!

2025-1-3 23:22/ 发布者: admin/ 查看: 26/ 评论: 0

摘要高风险运输企业为加强重点运输企业交通安全源头治理,防范化解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增强企业安全生产意识,督促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全面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现对我市高风险重点运输企业进行曝光。高风险运 ...

高风险运输企业




为加强重点运输企业交通安全源头治理,防范化解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增强企业安全生产意识,督促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全面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现对我市高风险重点运输企业进行曝光。

高风险运输企业是指道路运输企业名下机动车存在逾期未检验、达到报废标准车辆、3条及以上违法和违法总量较高、有责或死亡事故等情形;企业备案驾驶人存在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驾驶证超过12分、酒驾醉驾等高危违法行为的企业。这类企业在从事交通运输工作中存在易发高发交通事故的风险隐患。

典型事故案例



 
分心驾驶是指驾驶时做出与正常驾驶不相关的活动,从而导致驾驶操作能力下降的一种现象。分心驾驶会影响驾驶人对车辆速度、车辆方向的操控,导致采取紧急制动的反应时间延长,出现偏离车道、速度失控、闯红灯等情况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汕尾交警现曝光一起在高速公路因分心驾驶引发事故的案例,希望广大货车驾驶员引以为戒。

2024年12月21日8时许,叶某驾驶车牌号为粤BL***4重型厢式货车从厦门往深圳,途径沈海高速汕尾路段2692公里处时,因分神、注意力不集中、操作不当,导致该车辆行驶方向偏移,碰撞右侧护栏后侧翻,事故造成车辆和护栏损坏,所幸叶某有按规定系好安全带,身体未受到伤害。

叶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负事故全部责任。

开车需谨慎,专注且慢行!希望广大驾驶人,都能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规范驾驶行为,拒绝分心驾驶、疲劳驾驶,安全文明出行。

12月份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人员





汕尾交警对12月份因醉酒驾驶、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驾驶报废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等违法被吊销驾驶证的81名驾驶人进行曝光,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牢记交通安全,守法驾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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