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海丰公安围绕“1+N”“鹰击2023”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发起新一轮追逃集群战役,综合运用情报搜集、线索深挖、合成作战、追捕劝投、宣传发动等多种追逃手段,借力智慧新警务赋能,通过对网上在逃人员进行梳理,组织精干警力实施精准追逃。4月份以来,全县公安机关持续发力,追逃工作捷报频传,共抓获21名在逃人员,彰显了公安机关打击整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信心和决心,有力保障了社会治安的持续平安稳定。 4月8日,县局网警大队发挥合成作战优势,深挖辖区在逃人员线索,联合附城派出所抓获涉“两卡”人员在逃人员姜某成(男,27岁,贵州人,立案单位:河北省公安厅);联合梅陇派出所抓获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人员在逃人员邹某东(男,49岁,梅陇镇人,立案单位:陕西省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 4月10日,新园派出所运用“一村(社区)一警”工作机制,驻新园社区警员积极上门劝投,成功劝说涉嫌诈骗案的在逃人员钟某坤(男,40岁,海城镇人,立案单位: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到新园派出所投案自首。4月11日,该所在云南省昆明市抓获涉嫌诈骗在逃人员朱某详(男,江苏扬州人)。 4月12日,梅陇派出所在开展社会治安“大扫除”清查行动中查获涉嫌电信诈骗案网上刑拘在逃人员陈某发(男,30岁,汕尾城区马宫人,立案单位:河南省夏邑县公安局)。 4月12日,城东派出所紧扣“鹰击2023-4”专项行动,联合县局刑侦大队开展追逃工作,成功劝投3名涉诈骗犯罪嫌疑人吕某豪(男,18岁,附城镇人,立案单位:贵州省修文县公安局)、陈某龙(男,34岁,黄羌镇人,立案单位: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公安分局)、赖某君(女,26岁,海城镇人,立案单位: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到县局投案自首。 4月13日,黄羌派出所联合刑侦大队全力开展“鹰击2023-4”专项行动,经工作成功劝投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在逃人员陈某好(男,35岁,城东镇人,立案单位: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分局)。 4月17日,云岭派出所在县局刑警大队协助下,在彭湃纪念医院附近抓获涉嫌故意伤害罪在逃人员郑某光(男,35岁,赤坑镇人,立案单位:海丰县公安局附城派出所)。 4月17日,平东派出所在市、县刑侦部门的协助下,在海丰县城东镇某酒店将刑拘在逃人员刘某勇(男,34岁,陆河县新田镇人,立案单位:贵州省仁怀市公安局中枢派出所)抓获。同日,该所联合县局刑侦大队上门劝投,涉嫌电信诈骗、敲诈勒索刑拘在逃人员胡某星(男,30岁,平东镇人,立案单位:山东省鄄城县公安局、湖北省武汉市公安局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分局、湖北省麻城市公安局)投案自首。 4月17日,梅陇派出所在县局合成作战中心的支持下,抓获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在逃人员曾某冰(男,32岁,赤坑镇人,立案单位:河南省淮海县公安局)。 4月20日,平东派出所接群众举报,在平东镇陈塘村路口抓获涉嫌骗取贷款罪刑拘在逃人员张某生(男,43岁,黄羌镇人,立案单位:陆河县公安局)并移交陆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 警方提醒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海丰公安告诫负案在逃人员,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不要企图逃避法律制裁!与其惶惶终日东躲西藏,不如主动投案自首,争取法律宽大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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