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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被评为第三档城市!

2023-1-6 17:40/ 发布者: admin/ 查看: 266/ 评论: 0

摘要据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消息,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对21个地市开展了营商环境评价,形成《2022年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报告》,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各地市和省有关部门。12月30日下午,广东 ...
据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消息,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对21个地市开展了营商环境评价,形成《2022年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报告》,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各地市和省有关部门。12月30日下午,广东省政府新闻办就2022年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情况召开了新闻发布会,评价报告在会上发布。
2022年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主要借鉴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以下简称“世行评价”)和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以下简称“国评”)指标体系,共设置19个一级指标,77个二级指标。其中,12个一级指标与世行评价相同,分别是: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登记财产、获得信贷、保护少数投资者、纳税、跨境贸易、执行合同、办理破产、政府采购、劳动力市场监管;18个与国评相同,唯一不同是增设“市场主体满意度”指标,该指标由省工商联组织企业填报,完全以市场主体实际感受作为评价依据。77个二级指标对标对表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全面反映各市营商环境工作落实情况,以及主动探索创新推进改革的情况。评价结果分为三档。
第一档是深圳、广州2个城市。深圳、广州以建设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为契机,推动营商环境5.0版改革,更大力度为市场主体投资兴业破堵点、优服务,为全省营商环境建设作出重要示范,是全省其他城市学习的标杆。
第二档是佛山、东莞、珠海、江门、肇庆、惠州、中山、汕头、清远、湛江10个城市。
第三档是韶关、茂名、潮州、云浮、梅州、汕尾、河源、阳江、揭阳9个城市。
与上一年相比,佛山、江门、肇庆、汕头、清远、湛江等城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效进步明显。佛山将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作为“一号改革工程”,构建“益晒你”企业服务体系,率先推行的“一照通行”、财政补助资金直达企业等改革在全省复制推广。江门以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一流营商环境为目标,项目化推进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促进营商环境大改善大提升。肇庆以数字政府建设为牵引,坚持“项目为王,企业第一”理念,打造“全肇办”一站式服务、产业投资项目“双容双承诺”等改革品牌。汕头以背水一战的决心和勇气打好营商环境翻身仗,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行动,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服务和吸引潮商投资等方面展现新作为。清远主动对标广州等标杆城市,建立广清营商环境一体化工作专班,推动营商环境对标提升。湛江聚焦重大项目全周期服务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在引进和服务巴斯夫、宝钢湛江钢铁、中科炼化等重大项目上发挥了积极作用。整体来看,各城市以评价为契机,对标标杆,取得了许多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效,城市间差距在不断缩小,营商环境评价的引领和督促作用在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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