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险!非法拉载液化气瓶车辆高速公路发生车祸危险化学品是具有易燃、易爆、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的物质或者物品运输危化品必须使用专用车辆运输运输人员也必须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否则发生事故 极易引发不堪设想的后果 近日,一辆非法运输液化气罐的货车在甬莞高速汕尾路段发生了侧翻事故,所幸未发生泄漏、爆炸,未造成人员伤亡,驾驶员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2023年2月14日下午13时05分,甬莞高速公路汕尾路段往深圳方向K1282+900M处,发生一起小货车侧翻的交通事故。汕尾交警高速公路二大队接到警情后,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发现一辆车牌号为粤NV***6轻型厢式货车侧翻在高速公路上,车厢内满载着瓶装液化气罐,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由于涉及到危险货物运输车,液化气罐如同一颗颗随时可能爆炸的“定时炸弹”,交警支队、高二大队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危化品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迅速展开安全防护措施,在来车方向设置安全防护区,并通报消防部门到场紧急处理。 经检查,货车上装载瓶装液化气90个(均满气),无一泄漏,事故也未造成人员伤亡,该车驾驶员颜某(男,广东海丰人)未取得危化品运输从业资格,粤NV***6轻型厢式货车不是专门的危化品运输车辆。颜某拉载液化气空瓶从外市灌装液化气后欲返回海丰地区销售。目前颜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已被陆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汕尾交警提醒 危险化学品一般具有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容易对人体、设施、环境造成危害和影响。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引发泄漏、爆燃等情况对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社会危害极大。根据国家规定,相关运输企业必须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技术条件,悬挂或者喷涂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警示标志,在运输途中应当配备押运人员,且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请广大交通参与者,提高法律意识,切勿侥幸,坚决杜绝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行为。来源:汕尾交警高速公路二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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