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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申领指南

2023-5-6 16:15/ 发布者: admin/ 查看: 409/ 评论: 0

摘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申领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已参保死亡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是否可以申请?在哪里申领?请往下看01一次性待遇领取条件:参保人员死亡且未领取其他养老保险死亡待遇02一次性待遇办理所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申领

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已参保死亡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

是否可以申请?

在哪里申领?

请往下看

01


一次性待遇领取条件:

参保人员死亡且未领取其他养老保险死亡待遇


02


一次性待遇办理所需资料:

(一)有死亡或火化证明

必要材料:

1、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有效身份证

2、参保人或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银行账户

辅助材料:

参保人医学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

(二)无死亡或火化证明



必要材料:

1、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有效身份证

2、参保人或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银行账户

辅助材料:

三个以上知情人(包括参保人员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人)签字并加盖村(居)委员会公章的死亡证明材料(注明死亡时间)及告知承诺书


03


一次性待遇办理流程:

现场办理: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带齐所需材料到户籍地街道(镇)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04


关于丧葬费:

参保人员在以下时间段内死亡的领取对应丧葬费补助

2016年1月1日之前

2016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600

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1020

2020年7月1日-2022年6月30日

1080

2022年7月1日至今

1140


05


市、县(区)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县(市、区)

联系电话

市局

0660-3287522

城区

0660-3397903

海丰县

0660-6392368

陆丰市

0660-8828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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