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严格督促旅馆业落实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制度要求,近期,海丰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和公安部发布的旅馆业经营者对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的制度落实情况,对辖区旅馆业进行宣传、培训,开展专项检查整顿。检查中,发现海丰县城三家酒店、公寓和梅陇镇一家公寓没有按照“五必须”制度要求,违规接受未成年入住,海丰县公安局依法对该酒店和公寓作出停业整顿一个月、罚款人民币20000元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海丰县公安局将持续加大日常检查监督力度,严格督促旅馆业贯彻落实“五必须”要求,不断强化未成年人住宿安全保护措施,最大限度预防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在旅馆发生,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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