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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消防 | 4月20-25日止 | 2023年汕尾市城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消防文员公告 ... ...

2023-4-21 15:30/ 发布者: admin/ 查看: 486/ 评论: 0

摘要2023年汕尾市城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消防文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汕尾市城区消防救援大队财经管理工作,规范大队固定资产管理,根据工作需要,汕尾市城区消防救援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文员,现将有关事项 ...
2023年汕尾市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公开招聘消防文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汕尾市城区消防救援大队财经管理工作,规范大队固定资产管理,根据工作需要,汕尾市城区消防救援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考试,择优聘用。

(一)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实行公开招聘、规范程序、接受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

(一)招聘岗位、职责

消防文员1名。

岗位职责:

1、固定资产的管理。负责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监督及资产台账管理、资产验收。依据固定资产台账和财务管理制度,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并记账,每月底核实固定资产总账与明细账的一致性。

2、资产盘点清查。年中年末组织相关部门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编制固定资产盘点表,对固定资产及时进行相关帐务处理,保证账实相符,并出具盘点报告。

3、财务数据及分析。负责固定资产类财务分析报告编制,配合财务会计完成相关帐务处理工作,配合管理会计数据支持服务。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热爱消防事业,自愿长期从事消防救援工作;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

4.年龄要求为18至30周岁(即1993年4月20日至2005年4月20日期间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6.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技能;

7.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

1.有财务、会计专业或具备财务、会计工作经历(曾从事政府会计优先考虑)。

2.取得相关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等)。

3.具备党政机关、新闻媒体、企事业单位文字工作经历者和消防相关工作经验者。

4.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5.其他经用人单位认可的条件。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等违法行为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7.在各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考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工作报名采取网上邮箱报名。考生需在电子邮箱中上传报名相关材料,报名成功的,进入资格审查阶段。

1.网上报名方式:
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

      考生按规定时间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9:00至2023年4月25日17:30止(报名及截止时间以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3.所需材料:

(1)考生自行下载《汕尾市城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消防文员报名表》(附件1),按要求正确填写报名信息,内容准确、完整,并在报名表照片栏中插入近期1寸彩色免冠考生本人证件照片。

(2)户口本首页及考生本人页扫描件。

(3)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身份证丢失者可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代替)。

(4)学历证书、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中全国技工院校毕业书查询照片。

(5)退役士兵需上传退役士兵证扫描件;烈士家属和随军未就业家属需出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烈属和随军未就业家属证明原件扫描件。

(6)国有单位在职人员,需持本单位或用工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照片。

(7)《报考消防文员考生诚信报名承诺书》(附件2)。

(8)应聘人员需自愿在报名时间内,将以“姓名+报考岗位名称”命名的压缩包上传至邮箱812094706@qq.com。

压缩包需包含以下内容: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报考消防文员考生诚信报名承诺书》签字扫描件、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毕业证、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证明、职业资格证书、退役士兵证、烈属和随军未就业家属证明、近期正面同版1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等相关证件的电子版,要求扫描件清晰,禁止拍照、缩放。

注:①报名表必须是.doc或.docx文件格式,电子版照片不予受理;

②1寸照片电子版证件照应以“姓名+报考消防文员”命名,格式要求为JPG,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其他材料照片要求准确、清晰、完整;

③以“姓名+报考消防文员”命名的压缩包文件通过报名,压缩包总容量不能超过5MB,请考生合理安排相关材料照片大小。

4.注意事项:

(1)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本人的学历、年龄等条件,认真慎重地核对招聘岗位条件等要求,填报好符合本人条件的招聘岗位。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报名成功的,将在邮箱内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应聘者本人。上传资料缺少内容的,会以邮件形式反馈给应聘者本人,应聘者本人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将所缺资料补全,逾期视为不合格。

(3)本公告中有关考生年龄、毕业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含本公告中其他与时间计算有关的事项界定时间)均为本次公告发布当天(即2023年4月20日)。

5.准考证发放: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内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报考人员需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者缺一不可)参加。

1、笔试

      采用闭卷的方式,笔试主要内容为《政府财务会计制度》。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高低为序排名,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

      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名次,则一同参加面试。如面试开展之前出现因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审核不符等情况导致同一岗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或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统一时间、地点进行。

      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少数点后2位)以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排列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等规定组织实施。有纹身者一律不予录用。

     体检人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若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依次递补。

五、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政审考察人选,考生所有报名材料须于考察时一并提交。属证件材料的,考生须提供原件及1份复印件,审核后留存复印件退回原件;属证明材料的,均须提供原件,且不予退回。政审考察参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相关规定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被考察人员如无法按时递交有关材料、有存在影响聘用问题无法通过政审考察的,取消其政审考察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六、公示

     根据政审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汕尾市消防救援支队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及待遇

(一)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获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录用后未报到或试用期内退出的,从公示的拟补录人员中按成绩排名择优补录。

(二)消防文员工资待遇按照《汕尾市城区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聘员管理办法》(汕市区机编〔2019〕7号)相关文件执行,年收入不少于六万元。

(三)按照《劳动法》规定为入职者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

(四)工作期间免费享受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同等伙食标准,每年免费参加三甲医院全面体检一次,单位统一提供制式服装、鞋帽等。

八、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

2.本次招聘除参加体检由本人缴纳体检费用外,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3.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以内”均包含本级基数。

4.考生须保持手机(与报名表上的手机号码一致)畅通,面试等有关事宜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

5.本次招聘工作不收取报名费,招聘未尽事宜由汕尾市城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60-3364351(城区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

                  13112381779(曾班长)

监督电话:0660-3366611(汕尾市消防救援支队政治工作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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